撤銷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申請(簡稱撤三):對于他人已注冊滿三年的商標, 任何人都可以對其提出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申請。
此項制度是為了鼓勵人們積極使用已注冊商標。對占用著商標資源卻不進行使用的情況,商標法鼓勵有使用需要的申請人通過撤三爭取商標權,盤活商標資源。
撤銷成為通用名稱商標申請:如果已注冊商標沒有進行很好的維護,對他人使用行為沒有進行及時制止, 商標就有可能被泛化為通用名稱,如“優盤”、“凡士林”、“雙十一”等。 被泛化的商標將起不到區別不同商品/服務來源標識的作用。故任何想要合法使用該商標的個人或企業都可以向商標局提交撤銷成為通用名稱商標的申請。要求商標局撤銷該已經成為通用名稱的商標,以維護自己的商標法務安全。
【1】專業分析,由專業顧問與律師為您分析案情,并提出撤銷方案。
【2】撰寫材料,用戶同意撤銷方案后,由專業商標律師為您撰寫案件,組織證據材料。
【3】遞交申請,申請材料齊全后,當日提交申請。
【4】進度跟蹤,顧問會對申請進度進行監控,每一步狀態變化都會主動向客戶反饋。
【5】商標局作出撤銷案件審查決定,商標局對撤銷案件進行審理,最短9個月,最長12個月內作出審理決定。
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的時間周期:
1、申請提交后,6個月左右下發受理通知書;
2、申請之日起9-12個月內審理完成,下發撤銷審理決定;
3、撤銷成功后對方如不提交撤銷復審,被申請商標無效;
1、商標撤三的成功率高么?答:由于我國企業檔案管理制度普遍不健全,很多實際使用了商標的企業都沒有保留商標使用證據。故目前國內商標撤銷的成功幾率還是比較高的。另外,我國企業商標制度決定了很多企業需要注冊很多防御性商標(實際不使用的商標),才能構建比較健全的商標保護體系。而這些防御商標的軟肋就是撤三,所以如果能夠確定擬撤銷的目標商標系申請人的防御性商標,撤銷的成功概率就更高了。
2、商標撤銷不成功能否退部分費用?答:商標撤銷的成功率不僅取決于我方律師的專業水平,也取決于對方提供的證據。處理商標案件,就像醫生給病人看病一樣,有時候,我們雖然盡了最大的努力,但還是沒辦法取得滿意的結果,但整個服務,不是唯結果論的,案件沒有成功,不能說服務就沒有任何價值。所以我們在已經盡全力提供了服務之后,如果最后很遺憾沒能幫您得到想要的結果,服務費用也不予退還,還希望您能理解。
3、商標撤銷不成功,可否進行復審?答:商標撤銷申請如果沒能成功撤銷對方的商標,是可以向商評委提出商標撤銷復審申請的。
4、商標撤銷案件取勝的關鍵是什么?答:商標撤銷案件的關鍵其實是對擬撤銷商標實際使用情況的調查,如果能夠有確切的信息或證據證明對方沒有使用該商標,或該商標在相關公眾中已經泛化到了通用名稱的程度,撤銷的成功率就比較高了。但實踐中,這種情報是比較難以證明的,所以,撤銷案件的舉證責任是倒置的,即,商標實際使用了或商標未被泛化為通用名稱的證據需要被撤銷一方提供。所以,一般不用掌握確鑿證據,即可嘗試對其商標提出撤銷申請。